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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亚洲研究信息中心关于遴选2012—2013年度科研资助项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1-12-15

校内各单位:
世界亚洲研究信息中心由韩国高等教育财团资助,是世界范围内唯一的关于亚洲研究的学术信息汇总机构。根据《韩国高等教育财团和北京外国语大学关于成立世界亚洲研究信息中心的协议书》及相关协议内容,为推动北京外国语大学的科研发展,特遴选2012——=2013年度资助亚洲研究相关领域的课题研究项目、信息汇总项目、学术著作出版、相关学术会议及学术交流活动。
一、资助范围
本校在职教工以亚洲各国为研究内容的学术科研项目(不含单纯研究中国的项目)为本中心科研资助的范围。与亚洲研究无关的学术项目,不列入资助范围。
1.与亚洲研究相关各学科的课题类研究项目、信息汇总类项目。
2.与亚洲研究有关的学术著作的出版。
3.与亚洲研究有关的学术会议及学术交流活动。

二、资助课题选题要求
1.课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体现学科研究前沿,促进本学科发展。课题范围可包括政治、经济、历史、法律、外交、教育、文学、文化等方面。
2.课题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重点突出,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
3.不重复资助已获其他各类资助的项目。

三、申请对象
申请课题研究、信息汇总资助的负责人和申请出版资助的负责人(两人以上申请同一个项目,须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必须为北京外国语大学在编人员或客座/兼职教授,且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与世界亚洲研究信息中心共同主办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的申报单位,其举办机构应为北京外国语大学的教学科研单位。
项目申报人每年度只限申报一个项目,且上年度所承担的项目已结项,未完成上年度项目结项的申报者,原则上不得申报本年度资助项目。
四、申请期限
申请截止期限为2012年2月27日。
五、申请程序
1.课题研究资助的申请者,应先填写“世界亚洲研究信息中心课题研究资助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书应附有申请者所在单位的审核意见。申请者应同时填写“世界亚洲研究信息中心资助项目匿名评审表”(见附件5),此表供匿名评审使用,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名称等个人资料。
2.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申请者,应先填写“世界亚洲研究信息中心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表应附有申请者所在单位的审核意见。申请者应同时填写“世界亚洲研究信息中心资助项目匿名评审表”(见附件5),此表供匿名评审使用,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名称等个人资料。
3.学术会议和其他重要学术活动的资助申请,须以相关院系或研究机构的名义提出,并填写“与世界亚洲研究信息中心共同主办学术会议申请表”(见附件3)。
4.亚洲研究信息汇总项目资助的申请者,需填写“世界亚洲研究信息中心信息汇总资助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4),申请书应附有申请者所在单位的审核意见。申请者应同时填写“世界亚洲研究信息中心资助项目匿名评审表”(见附件5),此表供匿名评审使用,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名称等个人资料。
5.课题研究、信息汇总与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申请者随项目申请书一并填写Project Information英文信息表。(见附件6 )
6.申请表格须在申请截止期限前送达世界亚洲研究信息中心(东院一号楼624房间)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icwar@bfsu.edu.cn。
7.中心学术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决定是否立项,提出建议资助额度;运营委员会对项目预算和资助额度进行审核;中心理事会批准后正式立项。
六、资助经费额度
依据申报项目类别、内容及研究人员提供的预算申请,做出经费概算。各类项目资助额度如下:
1.课题研究:
 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类:资助额度为2000—8000元人民币
 成果形式为著作类:资助额度为6000—15000元人民币
2.信息汇总:资助额度为2000—6000元人民币
3.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额度限3万元人民币
4.学术会议:资助额度为1—2万元人民币
七、经费使用及项目结项评估
1.获得课题研究、信息汇总项目资助的申报者,中心将根据有关规定,在立项后划拨获资助额度的50%到项目专用账户;获得学术著作资助出版项目的申报者,立项后向中心提交与出版社签订的著作出版合同后,中心拨付资助款额的50%;与中心共同主办的学术会议,会议结束后,凭会议所产生的费用单据进行一次性报销。
2.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通过中心组织的专家匿名评审后方可结项,结项后,中心拨付资助款项的30%;论文在规定期限内正式发表后(结项后一般不超过一年)中心拨付剩余20%款项。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项目,结项时须提交著作完整书稿,并有公开发表的阶段性成果,结项后,中心拨付资助款额的剩余50%款项,且该结项成果将不能再申报中心的学术著作资助出版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通过中心组织的专家匿名评审后方可结项,结项后,中心拨付剩余的50%款项。
3. 获得学术著作资助出版的项目,其著作正式出版后,中心拨付剩余50%款项。
4. 项目在规定时间结项时,凡能向中心提交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复印件的项目成果,经学术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免予专家鉴定,直接准予项目结项。
5. 凡获得中心资助的项目,其成果论文、研究报告、学术著作在公开发表时,应在扉页等显著位置,明确标注“此项目获北京外国语大学世界亚洲研究信息中心资助”字样。如项目成果已发表,未注明上述字样,中心有权追回对其全额资助款项。
6. 接受中心资助、与中心共同主办的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世界亚洲研究信息中心”字样须以“共同主办”或“协办”方的身份出现在会议背景板、会议论文集出版物或其他与会议相关的文件材料上;会议结束后,受资助方应向中心提交会议综述、照片以及会议论文集等。如会议论文集为出版刊物,论文集须明确注有“该论文集为世界亚洲研究信息中心资助研讨会会议成果”字样。
7. 学术委员会每年组织两次资助项目结项评审工作,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年的5月与11月,项目负责人可根据自己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选择项目结项时间。中心资助项目的完成周期为:论文、研究报告、资料汇编一般应为1年,专著1—3年。

联系人: 王惠英
电话:88813845
电子信箱:icwar@bfsu.edu.cn
世界亚洲研究信息中心
2011年12月15日
附件 1 课题研究资助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 2 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
附件 3 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
附件 4 信息汇总资助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 5 资助项目匿名评审表
附件 6 Projec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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